石河子税务局“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4 09:21 编辑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那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未达30万该如何进行申报操作呢?今天,就手把手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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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雅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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