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43:31

[案例]130005283 购置存量房应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存量房应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案例]13000528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的规定,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5283 购置存量房应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