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关心和解决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沪人173号
各部、委办、区、县、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了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部分工作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关心群众生活切实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沪委办[1995]11号)精神,现就关心和解决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生活困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是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也是人事(干部)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各级人事(干部)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时刻把工作人员的冷暖放在心上,把解决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及时掌握了解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状况,凡是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困难,除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外,还应千方百计地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逐步加以解决,不能采取不管不问、久拖不决、敷衍塞责的官僚主义工作态度。
二、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收入不能低于本市统一规定的标准.自收自支单位要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消耗,增加经济收入,工资水平应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均衡增长,量入为出,以丰补歉,防止个人收入分配水平大起大落,造成有的年度中一部分职工的生活困难。各单位对富余人员要多渠道分流,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尽可能减少生活困难面。
三、对因突发性灾难或长期体弱多病等原因造成收入减少、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人事(干部)部门要主动给予关心和帮助。当前,特别要关心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夫妇一方或双方下岗、因公(工)致残、长期患病且身边无子女等生活特殊困难的人员,并给予重点帮助解决。各单位的福利费应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它用,目前首先要保证对生活困难人员补助的支出,在元旦、春节期间给予他们必要的补助。
四、对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要引起重视。下岗人员除发放下岗工资外,单位应尽快在内部妥善安排相应岗位。市、区、县失业保障机构对失业人员要按时按标准发放失业救济金,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不断拓宽再就业渠道,进行再就业培训,尽可能多地提供再就业机会,同时帮助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尽快使他们重新上岗再就业,以保障相应的基本生活收入来源。
五、一人有难、众人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除组织上采取措施,提供必要的帮助外,各级人事(干部)部门要主动会同其他部门,发动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集体的温暖。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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