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渝地税发[1999]238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各种纳税申报表收取工本费的通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各种纳税申报表收取工本费的通知
渝地税发238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各种纳税申报表收取工本费的通知
渝地税发238号
全文有效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巾)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及六个配套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从7月1日起停止收取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工本费。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市局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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