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28:11

[案例]130005279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确定?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确定?
[案例]13000527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52号)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5279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