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27:5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劳人〔1997〕6号

各委、办,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劳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适应上海经济建设和劳动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在本市进一步开展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能力培养,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的精神,根据劳动系统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劳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促使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补充、更新、拓宽,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岗位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培训对象

本市劳动系统处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和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劳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现代劳动工作理论、实务、计算机操作、外语所必备的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分类

按照国家劳动部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和要求,劳动系统的专业培训分为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两大类。本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公务员培训,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课程设置

(一)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
按照国家劳动部专业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以及上海劳动事业发展的需要,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课程设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14门(按具体专业工作培训其中1门),更新知识课2门,每人共培训7门。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

按照国家劳动部专业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并按照《上
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劳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程共设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14门《按具体专业工作培训其中1门》,更新知识课2门,共7门。

所有课程见附件说明。

六、组织实施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从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一九九九年底前完成。

(二)具体工作分工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在劳动部和市人事局指导下,由市劳动局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各类专业培训的考务工作由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负责;市劳动局委托上海市劳动局干部教育中心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培训形式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面授与自学相结合,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形式,注重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七、考核与管理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后,每学完一门课程都要经过严格的考核,考核形式为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专业培训单科合格证书,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其中参加专业培训的公务员,成绩合格,记入《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合格证》;其中参加专业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和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劳动系统队伍素质,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劳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各区、县劳动部门及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从劳动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机构和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时间和培训人员的落实,并将培训计划的实施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以确保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另行制定。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教材书目
一、专业基础课教材

1.《现代劳动经济学》
2.《劳动法学概论》
3.《中国劳动制度改革概论》
4.《宏观经济学与劳动管理》

二、专业课教材

1.《就业概论》
2.《工资管理》
3.《劳动领域宏观调控》
4.《劳动统计》
5.《劳动关系与监察》
6.《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7.《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
8.《安全生产管理》
9.《矿山安全监察》
10.《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1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1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1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与进步》
14.《现代技工教育》

三、自学课教材

推荐使用:
1.《现代企业管理》(徐国华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2.《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宋健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

各委、办,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劳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适应上海经济建设和劳动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在本市进一步开展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能力培养,确保教育培训质量的精神,根据劳动系统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劳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促使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补充、更新、拓宽,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岗位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适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培训对象

本市劳动系统处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和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劳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现代劳动工作理论、实务、计算机操作、外语所必备的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分类

按照国家劳动部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和要求,劳动系统的专业培训分为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两大类。本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实行公务员培训,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课程设置

(一)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

按照国家劳动部专业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以及上海劳动事业发展的需要,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课程设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14门(按具体专业工作培训其中1门),更新知识课2门,每人共培训7门。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

按照国家劳动部专业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并按照《上
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劳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程共设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14门《按具体专业工作培训其中1门》,更新知识课2门,共7门。

所有课程见附件说明。

六、组织实施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从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一九九九年底前完成。

(二)具体工作分工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在劳动部和市人事局指导下,由市劳动局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各类专业培训的考务工作由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负责;市劳动局委托上海市劳动局干部教育中心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培训形式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面授与自学相结合,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形式,注重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七、考核与管理
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后,每学完一门课程都要经过严格的考核,考核形式为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专业培训单科合格证书,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其中参加专业培训的公务员,成绩合格,记入《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合格证》;其中参加专业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和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劳动系统队伍素质,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劳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各区、县劳动部门及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从劳动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机构和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时间和培训人员的落实,并将培训计划的实施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以确保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本市劳动系统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另行制定。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教材书目

一、专业基础课教材

1.《现代劳动经济学》
2.《劳动法学概论》
3.《中国劳动制度改革概论》
4.《宏观经济学与劳动管理》

二、专业课教材

1.《就业概论》
2.《工资管理》
3.《劳动领域宏观调控》
4.《劳动统计》
5.《劳动关系与监察》
6.《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
7.《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
8.《安全生产管理》
9.《矿山安全监察》
10.《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1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1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13.《锅炉压力容器技术与进步》
14.《现代技工教育》
三、自学课教材

推荐使用:
1.《现代企业管理》(徐国华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2.《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宋健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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