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通告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通告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08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核定工作,提高定额核定的科学性,确保定额核定的“公正、公平、公开”,从2008年4月1日起,我市国税系统将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体工商户计算机纳税定额核定系统。
利用计算机核定纳税定额,是实现定额核定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手段。其基本原理是:税务机关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科学方法,将所有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因素进行分类筛选、分析、研究,评估各项因素对经营收入的影响程度,将决定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关键因素(称为主参数)作为纳税定额核定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生产设备、从业人数、经营面积、用电量、经营费用等;将其他次要因素作为定额核定的辅助依据(称为调整系数),包括区域、路段、经营规模、经营能力等,通过采用电脑计算公式,计算确定纳税定额。
请广大执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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