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18:11

税收优惠政策 一、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
一、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税收优惠



(一)政策内容
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
(三)政策执行期
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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