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16:52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减按百分之六十征收的通知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减按百分之六十征收的通知


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减按百分之六十征收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8年7月25日
为减轻企业的负担,市政府决定,对用人单位2007年度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减按百分之六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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