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2:08:3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上海市劳动模范一次性奖励标准的通知
沪人〔2001〕90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事局,各部、委、办、局宣传部(处)、人事(干部)部门:

近年来,本市广泛开展的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了公务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和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现就本市各级机关继续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有关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市政府“励精图治,高效廉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群众监督,突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以让人民满意的实际行动,迎接建国五十周年的到来。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抓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的中心工作,重点解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在农村,要重点解决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真正把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在城镇,要着重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下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就业本领,各级政府机关乃至每个公务员都要尽可能地为下岗人员提供帮助,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

行政执法部门要着重解决公正执法和热情服务问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带头办实事。每个领导机关都要确定今年办实事的目标任务,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明确年内要办哪些实事,着力解决好本地区、本行业中群众最不满意,最为关心的问题。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是使政府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有效方式。今年要在这方面狠下功夫,力争取得大的进展。近年来,本市不少部门实行了政务公开,把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度和工作纪律公诸于众,对改进机关作风,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不正之风,起了很好的作用,应大力推广。
各级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把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还可采取公开栏、网络发布、文件公告等形式,沟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3、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对各级政府机关的普遍要求,要把广大公务员动员起来,形成人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局面,要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表彰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都要树立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群体。先进典型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典型的产生要听取群众意见,经过群众评议。同时,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公务员尽职尽责,廉洁勤政,为群众办好实事。

市委宣传部和市人事局在各单位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基础上,集中推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表彰、奖励先进典型。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是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措施。各级政府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

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以保证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宣传报道,制定计划,加大力度,及时报道活动情况、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群众的呼声反映,为推动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要同“三讲”教育相结合,用让人民满意的实际行动体现“三讲”的要求。要抓好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公务员着重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为人民服务》,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要讲求实际效果,任务要具体,措施要实在,工作要扎实,切忌形式主义和花架子。通过实实在在的活动,使人民群众得到好处,公务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四、先进典型推选范围、各额、条件和要求

1、范围和名额

这次先进典型推荐的对象是:在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业绩突出,是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进行过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好,群众拥护、满意。先进典型侧重在国家行政机关局长、处长;区长、县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执法部门在领导岗位上事迹特别突出的人选中推荐。各区、县、部、委、办、局在前段时间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可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市人事局筛选后向国家人事部推荐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参加全国评选。

2、事迹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大胆探索,锐意改革,埋头苦干,知难而进,坚韧不拔,奋力拼搏,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业绩突出。

(2)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在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改进机关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工资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成效显著。有勤恳敬业精神,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谨细致,无私奉献,精神境界高尚。

(3)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特别是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等方面,在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积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方面,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下功夫,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尽心尽力,成绩显著。

3、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的先进典型,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府机关管理职能,主动与组织部门、监察部门、宣传部门商量,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事局。推荐部门要填写《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分两种,一是事迹简介(800字以内),二是事迹综合材料(5000字以内),其他材料附后(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前报市人事局。

联系单位:市人事局录用奖惩处
联 系 人:陆国庆 倪飞
联系电话:64740071 64740086(Fax)
附件:《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表》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职务

级别

工资档次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曾受何种奖励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上级主管

机关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人事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人社局 沪人〔2001〕90号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上海市劳动模范一次性奖励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