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沪职改办〔1999〕14号
各部委办,区县局及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审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沪人〔1999〕8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尊重专业技术人员择业自主权,现将卫生等八个系列和专业的“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是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评聘分离的前提和条件。
二、本次所转发的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是本市各系列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自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制定,用于指导本市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意见。对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政府人事主管部门不再实行指标控制,由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在“三定”以及工资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在本市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下,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与岗位待遇。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所取得的岗位职务和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批必须依据规定程序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部委办,区县局,下同)审批,并报系列或业务主管部门、市人事局备案后,方可作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因特殊原因需突破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系列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批准。
四、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后,对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已经达到离退休年龄而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委员、两院院士、国务院参事、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正在带博士生的导师,以及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附:(略)
1、上海市卫生系列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2、上海市出版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3、上海市文物博物单位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4、上海市群众文化系列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5、上海市图书资料系列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6、上海市档案系列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7、上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的试行意见
8、上海市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实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试行意见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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