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意见
沪委宣〔2000〕257号
1990年以来,在上海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政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调动了广大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他们立足岗位、积极奉献,在上海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上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在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管理和协调下进行
1、由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系列实行统一管理。上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建立“市职称改革主管部门主管,市委宣传部分管”的体制,与其他专业系列协调发展。
2、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日常管理。
3、上海市职称改革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管理的文件,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参照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本市范围内,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与其他2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样,凡是从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转到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经业务考核合格,并符合该系列(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及本市制定的有关评审(审定)或考试准入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评定或考试取得该系列(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评审制,要坚持准入条件、注重实绩、严格评审。
5、国家和本市下发的文件中,凡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的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系列参照执行。
二、在本市事业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1、事业单位依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实行任职资格评定和专业职务聘任相分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聘任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确定,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他系列的专业人员一视同仁。
3、事业单位聘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其职务工资参照经济专业人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执行。
4、本意见由设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的市政工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意见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2000年 8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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