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1:52:16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地税函[2009]204号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地税函204号

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地税函204号
全文有效
2009年5月19日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 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

[*]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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