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国税函[2010]62号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增加佛山仕版加油站等3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增加佛山仕版加油站等3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佛国税函62号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增加佛山仕版加油站等3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佛国税函62号
全文有效
2010年2月21日
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76号)、《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507号)和《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332号)有关规定,现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增加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仕版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荔村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逢沙加油站等3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并从2010年3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由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附件: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仕版加油站等3户企业资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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