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 11:22:21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湛国税发[2010]72号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国税发72号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国税发72号
全文有效
2010年7月6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海洋分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试行)》(国税发125号 ),结合我市国税工作的实际,市局制定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附件:湛江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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