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关于做好当前WTO实务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委组〔2002〕368号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干部)、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国“入世”上海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市应对“入世”工作已全面进入熟悉运用规则、落实应对措施和制定操作方案的阶段。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早了解并正确理解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增强“入世”后实战应对能力,尽快适应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机制,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现就做好当前全市WTO实务知识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按照“适应规则,履行义务,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全市WTO实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将在前一阶段普及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分类培训的要求,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忌一哄而起和培训内容的低水平重复,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
二、主要任务
1、举办局级领导干部WTO实务知识专题研讨班。
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党校、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各区县、委办、党群等部门的局级领导干部参加的WTO实务知识专题研讨班。拟举办5期,每期3天,一期400人左右。重点学习WTO基本原则和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导读等内容。
2、继续实施50100WTO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牵头,会同市委党校、上海外贸学院,继续运用推荐和社会公开报名等办法,在已经举办2期共400人参加的综合培训班的基础上,再举办3期共600人参加的综合培训班,5期共500人参加的深度培训班,5期共100人赴国外参加实战培训。
3、组织开展分部门、分行业的定向培训。
部门和行业的定向培训由各区县、委办根据要求组织实施。其中:
1) 与货物贸易有关的部门和行业,主要学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和关税减让等内容。
2)与服务贸易有关的部门和行业(如金融、运输、卫生、商业、教育、旅游、文化等),主要学习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承诺和WTO新一轮谈判方向等。
3)与知识贸易有关的部门和行业,在学习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承诺和新一轮谈判方向的基础上,要增加与本部门本行业有关的各WTO单项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4、认真搞好公务员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的培训。在国家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培训是“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此项培训要与学习WTO实务知识相结合,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5、努力加强新闻舆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由各新闻舆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闻舆论工作者学习WTO的基本知识,正确认识“入世”对我国和上海的影响,准确把握WTO事务的宣传口径和舆论导向,并且用生动活泼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广大市民学习和了解WTO的有关知识。
6、支持开展WTO实务知识的社会化培训。
社会化培训是全市WTO知识培训的重要形式,也是满足社会各方面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对WTO实务知识学习需要的重要途径。由上海紧缺人才联系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规划,组织实施。
为保证上述各项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要努力做好提供教材、推荐教师和教学计划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培训工作评估
上述各项工作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启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的评估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WTO实务知识定向培训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与WTO基本知识培训,纳入对各部门各行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考核评估。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 海 市 人 事 局
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200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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