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如何申报营业税和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如何申报营业税和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一、纳税申报期(三)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