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
办理依据:
《上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办法》
登记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应当登记,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册》。
登记时间:
事业单位应当自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登记。
登记地点:
市属事业单位、中央在沪事业单位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登记;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聘用登记。
登记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编制核定批文(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3、《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
4、聘用合同;
5、聘用手册;
6、证明受聘人员原就业状况的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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