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26 12:20:36

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3 15:05 编辑

http://mpvideo.qpic.cn/0bf2hyaacaaaliafyt5375pfapwdae7aaaia.f10003.mp4?dis_k=2876d26eaf443bbd8f67257a0ea4957d&dis_t=1590466836


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一家货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已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考虑到我公司将购买大批货车,预计可抵扣进项税额很大,想要从6月份开始放弃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应如何操作放弃免税事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如果要求自2020年6月开始放弃享受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应在2020年5月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2020年6月1日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关链接
举个例子告诉你:一般纳税人享受和放弃增值税减免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企业购入一批货车,预计可抵扣进项税额很大,如何放弃已享受减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