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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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干部)、人事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的全面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 海 市 人 事 局
2006年4月24日


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的全面发展,建设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上海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1、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人才强市战略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按照党管人才原则,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基本思路和工作格局;人才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人才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本土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上海已经成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创业的首选城市之一;人才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人才服务全国的机制初步形成,以对口支援地区为重点,与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长三角等地区的人才合作交流不断深入;全社会的人才意识显著增强,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队伍实力明显提升。到2004年底,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250.3万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才达到161.2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18.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3.4万人。

2、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围绕形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框架,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为发展主线,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上海的人才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人才资源的总体规模不大,人口和就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较低;人才队伍的总体竞争力不强,具有创新能力、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层次人才稀缺;人才队伍结构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以及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人才开发领域有待全方位拓展,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尚未完全覆盖海外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等新人才群体;人才工作体制尚不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投入不足,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亟待建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人才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切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为重点,大力激发人才活力,增强人才凝聚力,提升人才汇集力和辐射力。到2010年,基本建成开放程度高、市场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整体效用高的人才新高地,成为人才向往、人才辈出之地,为上海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不竭的智力动力。

4、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人才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推进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人才开发的产业引导,构建与“两个优先”产业发展战略相匹配、与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人才开发体系;推进各种所有制领域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逐步优化人才队伍的年龄、专业、素质结构,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企业、市场、社会、政府联动配套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体系。

——坚持人才能力建设优先,结合城市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全面提升人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进步中的核心作用,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增强人才服务功能,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与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坚持人才开发服务全国,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构建与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相融合的人才国内外合作体系。

5、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人才规模的优势地位,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基本实现人才供求的动态平衡。大幅度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和海外人才集聚能力,本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的人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10年,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才达到240万,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25岁及以上人口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15%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以上;每万人劳动力中从事研究和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80人以上;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总量达到8万人,常驻上海的外国专家达到15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在职工队伍中的比例显著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素质基本满足现代化新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提升人才资源总量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坚持“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科学人才观,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广泛、多样化的成才途径,提高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和整体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才资源优势,提升上海人才资源总体规模,使上海人才资源总量和实力与城市发展需求相适应。

6、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汇聚人才的平台和培养人才的基地的作用,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走内涵发展之路,培养大批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平均每年输送大学毕业生15万人左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批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示范性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基本满足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对应用技术人才的需求。

7、加快构建完备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宽领域、广覆盖的学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建设城市开放大学,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大力发展远程培训教育,使上海成为网络学习条件最好、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培育和规范培训市场,健全培训项目、培训证书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等合作,开设紧跟科技和产业发展的课程,在各行业、各类人才中大力实施人才培训。强化用人单位在终身教育中的功能作用,把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鼓励员工积极投入继续学习,适应职业知识更新的需要。完善“干部在线学习城”,推进党政干部的培训。

8、大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围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发挥人才开发目录的引领作用,通过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高校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引导各类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向重点发展领域集聚。继续推进文化、金融、港航、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六大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编制发布现代装备制造业、汽车、世博等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提高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对应度。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才的新要求,大力培养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群工作者、社团组织专职工作者等人才,建立职业标准,推进职业化。围绕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引导人才资源向新郊区新农村集聚,大力培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以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

9、加快培养党政领导干部

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适应国际大都市综合管理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大规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整合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资源,采用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和专业素质轮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选派优秀领导干部到国(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跨国公司进行为期3个月至1年的学习培训。

大力激发党政领导干部的活力。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制度、任期制度、辞职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能上能下和正常退出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和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力度。制定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注重选派中青年后备干部到环境比较复杂、条件比较艰苦、矛盾比较突出、任务比较艰巨的一线岗位去经受磨练,增长才干。建立跟踪考核和动态淘汰机制。建立跨部门的政策学习研究制度。

10、加快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

围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适应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需要,在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市场开拓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国际化、战略型企业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分类培养计划,加快培养100名左右具有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出资人代表;200名左右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精通战略规划和资本运作的职业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00名左右政治坚定、熟悉企业管理、擅长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企业党群工作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规范的出资人代表选派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开选聘步伐。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为重点,建立与经营业绩挂钩、体现市场化水平的薪酬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民营企业家职业发展特征,加强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家的状态和需求。依托各级各类党校和行政学院,建设民营企业家培训基地,开发适合民营企业家需求的各类培训项目。依托海外培训基地,实施优秀民营企业家海外培训。积极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实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培训计划,提升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标准、职业规范,开展职业能力认证服务。建立职业经理人信息库和诚信制度,培育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强化市场配置功能和约束机制。

11、加快培养各领域高级专家

围绕城市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实施领军人才开发计划,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培养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战略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文化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10年,形成500名以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突出贡献专家等为主的领军人才“国家队”,10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地方队”,5000名左右以优秀青年人才为主的领军人才后备队。

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各领域高级专家的领衔作用,形成以高级专家为核心的创新团队。直接联系和服务一批各领域高级专家,建设高级专家信息库。鼓励和支持各领域高级专家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有关领域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单位为主、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助力度,不断激发高级专家的活力。

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大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在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估中,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国家和市级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手组建人才集聚和培养基地。引导和鼓励科技企业加大对人才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和管理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政策,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依靠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

12、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围绕上海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资源的作用,加快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到201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型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
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从上海产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围绕破解职业教育培训中实际动手能力训练的瓶颈问题,发展建设现代医药、会展、汽车制造和服务、电子信息、港口物流、现代休闲生活服务等项目的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适应上海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公共实训基地总体布局。

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实际动手能力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考核鉴定模式,规范高技能人才流动秩序,逐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三)提升人才国际化程度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以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提升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为重点,建设开放度高、融合度高、吸引力强、培育力强的国际人才港。

13、大力集聚高层次海外人才

继续实施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才的规划,建设联系和集聚人才的海外联络处,建立海外专家库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引进海外人才提供信息、渠道和相关服务。建立和完善国际化人才市场,强化吸引海外人才的意识和能力,加大面向全球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人才集聚机制。抓住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以及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跨国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培训机构等落户上海的机遇,以机构的进驻促进海外人才的集聚。继续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构建多元化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和融资平台,不断健全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的政策措施,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发展。

14、扩大出国留学和海外人才培训的规模

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畅通海外留学渠道,规范留学中介市场,大规模提升出国留学人员的规模。加强与海外著名高校、跨国公司、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专业团体等的国际合作,拓宽海外培训渠道,建立海外培训基地。加强培训项目管理,调整培训人员结构,提升培训人员能力。研究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国际化人才产生的规律及特点,建立海外培训资金,加大海外留学和培训的资助力度。提高社会专业培训机构从事外国语言、法律与文化等国际化培训服务的水平。

15、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合作

树立在实战中培养国际化人才的理念,加大与外国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等各类机构的交流力度,支持各类人才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大力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化素质。大力吸引国际性组织、思想库和论坛机制落户上海,鼓励举办各类国际会议、学术论坛,扩大上海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资助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学术研究,资助中青年科研人员出国(境)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积极吸引外国学生来沪留学研修,扩大外国学生留学上海的规模。

16、构建符合海外人才发展特点的服务平台

理顺海外人才工作体制,建立全覆盖的海外人才管理体系,扩展沟通联系和引导海外人才的渠道。构建统一开放的海外人才服务平台,为海外人才来沪创业、就业、子女就学、就医、居住和生活等提供“一门式”、全方位的信息、咨询、代理等服务。选择有较好资质和信誉的中介机构,编制服务指南,为海外人才提供良好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升涉外部门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等各方面便利。
(四)促进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发展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纳入整个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的工作力度,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平等开放,把广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凝聚在党和国家的事业周围。

17、建立全覆盖的工作网络

建立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的协调机制,统筹全市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工作。以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带动人才工作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领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领域人才队伍中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工、青、妇等各类群众组织的联系沟通作用,及时了解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的成才愿望和需求,做好非公有制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积极培育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开发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类社团组织传递诉求、协调服务、参谋咨询、交流沟通等桥梁纽带作用,提高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的组织化程度。

18、实行政策平等待遇

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政府用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各类人才发展的资金、项目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平等开放。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业能力水平认证、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公有制领域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把非公有制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精英和高技能人才等骨干核心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市重点人才开发计划之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跨国培训机构和技能实训基地,分类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组织重视人才资源开发。

19、创新人才服务方式

依托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网络,把非公有制领域各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服务体系,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研究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公共服务产品,满足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发展的需要。培育和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为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提供高品质的社会化专业服务。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为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形式、个性化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五)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充分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资源和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形成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为一体、相互补充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在上海的创业就业提供高水平服务。

20、新建“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大厦”

平台大厦是集聚人才服务资源和集成人才服务功能的基础支撑和重要载体。“十一五”期间,将把平台大厦建设成为开放性好、运行效率高、具备研发中心和管理中心功能的人才发展服务中枢。以平台大厦为中心,建设纵向联结19个区县并延伸至社区、横向联结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辐射全国及海外的人才服务网络。

21、加快开发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产品

整合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实行统一的受理条件、工作流程、服务制度,实现公共资源的最大利用效能。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强人才服务功能和服务产品的开发,为人才开发、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优质人才发展服务产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运作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综合效益。

22、积极培育人才市场

加快推进人才与资本、技术、产权等其它要素市场的融合与对接。鼓励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服务创新,在薪酬设计、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管理咨询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培育拥有全国性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人才中介“航母”。积极引入境外人才中介机构和服务产品,提升上海人才市场的整体实力。加强人才市场监管,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

23、加强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服务

建立职业资格、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融为一体的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服务系统。借鉴和引进国外职业能力认证标准和技术,完善人才测评技术。依托行业组织和专业部门,建立分类人才职业能力认证项目、评价标准和认证机构网络。推进社会评价标准与用人单位评价标准、国际通用评价标准相衔接。建立职业诚信与职业资格、职业活动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加快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4、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大各类人才服务项目集成、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完善人才资源统计指标,建立人才的常规统计、抽样调查、定期普查制度。建立党政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等分类基础信息库。建立融人才交流、人才信息分析等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人才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人才资源信息交互中心、供求信息发布中心。加强各类人才资源信息的分析研究,为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
(六)大力激发人才活力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激发活力作为深化改革的核心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突破各种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壁垒,不断激发人才追求事业的热情,使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竞相迸发。

25、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率先推进浦东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联动配套改革,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完善政府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的职能,为激发人才活力提供强大的体制创新环境。

进一步创新财政、政府采购、贸易、知识产权、科技规划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产业、企业和人才良性互动的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的同时,在人才配置、人才激励、人才评价等各个环节,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26、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努力建设一支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大力推进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按照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岗位类别,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能力素质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关系的契约化。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契机,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
树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配理念。建立和完善以人力资本市场定价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价值,形成激发人才创新动力的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机关、事业、企业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动态平衡的调节机制。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

27、健全人才工作政策法规

制订出台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市场管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才服务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人才合法权益。

(七)推进人才开发服务全国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智力的比较优势,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长效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上海与国内其他地区的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促进人才区域间协调发展,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8、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格局

建立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渠道和服务项目,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资源综合优势。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网络,实现人才服务全国由政府为主向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的转变。加强项目跟踪和效果评估,建设服务品牌。“十一五”期间,以对口支援地区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远程教育、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为全国各地区至少培训20万各类人才。

29、努力做好对口支援地区人才开发合作

帮助对口支援地区提高自主发展能力,组织实施“人才对口支持计划”,切实落实好各类培训项目,帮助对口地区培训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大力开展支教、支医活动,帮助对口地区提高基础教育和基本医疗水平;依托对口地区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的实施,组织各领域专家赴对口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智力服务;继续做好干部选派和挂职锻炼等干部交流工作。

30、大力促进区域人才开发的合作交流

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号召,建立政府推动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机制,推动经济、技术与人才相结合,在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中广泛开展人才资源开发的合作,努力形成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优势互补的人才开发格局。加大为中西部地区培养紧缺人才的力度。实施专家巡回智力服务工程,组织各领域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才和博士后、博士团,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合作研究和科技攻关等多种形式的智力服务。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为西部服务。增强人才市场辐射能力,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合作,促进各类人才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

顺应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区域内人才自由流动为目标,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才开发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共同创造一个充满活力、人才辈出的“长三角人才环境”,为建设互融共进、文明繁荣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提供人才支撑。

(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强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形成多元文化氛围、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舆论氛围,使上海成为海内外各类人才向往之地。

31、培育国际化的多元文化氛围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引进和吸收优秀的外来文化,形成中西交汇、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文化氛围。挖掘和弘扬海派文化内涵,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上海的文化影响力。深入实施《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营造国际化的语言、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和素质,增强上海对海内外人才的吸引力。

32、培育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氛围

树立人人争做贡献、人人立志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风尚,倡导崇尚创新、追求科学的社会风气,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33、强化人才强市战略的宣传效应

发挥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的综合宣传功效,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科学的人才观、“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科教兴市,核心是创新,关键在人才”等观念,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人才新高地建设的社会认同。定期表彰奖励在人才工作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先进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良好的舆论引导。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体制,完善党管人才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人才开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4、完善党管人才的宏观管理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

按照党管人才原则,构建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组织部门重点抓好谋划大局、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分类指导、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学术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高效的人才工作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督查机制。把强化人才意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的年度工作,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考核制度,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责任落实。建立人才强市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人才资源开发中长期战略规划实施的评估。

35、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协调好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统筹安排人员配置,建立人才工作专职干部队伍,逐步设立人才工作的专门机构。加大人才工作干部队伍的岗位培训力度,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工作干部队伍。

(二)投入保障

“十一五”期间,上海将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推动从注重物质资本的积累向注重人力资本的积累转变,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

36、设立市区两级人才发展资金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扩大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的规模和使用范围,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杰出人才奖励,以及重大人才开发工程。各区县设立人才发展资金,用于配套市重大人才开发项目和区域人才开发项目。

37、加大对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的投入

人才发展资金要重点资助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人才开发。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产业发展建设资金中,要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使用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结合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把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指标体系。

38、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适当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设立专门的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加强对人才开发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切实发挥人才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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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人社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