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2:08:1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沪人131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上海市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对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工作,决定对在本市从事包装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二条 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 凡上海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从事包装工程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包装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包装工程专业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包装技术工作满六年;

(二)包装工程专业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包装技术工作满五年;

(三)包装工程专业或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包装技术工作满二年;

(四)获包装工程专业或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五)本办法公布前,已按规定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第四条 上海市人事局负责确定考试科目、组织制定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并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实施考务工作。

第五条 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六条 取得《上海市工程师资格证书》,即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取得证书的人员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 上海市工程师学会以本考试作为会员入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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