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虹口区乍浦路地段医院曹市伟医生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通报
沪医保〔2007〕24号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最近,根据群众举报,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对虹口区乍浦路地段医院医生曹市伟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了医保监督检查。经查实,曹市伟医生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现象,其在2006年1月至6月期间,在5本被调查的参保人员就医记录册的就诊记录中,伪造病史记录45诊次,未书写病史记录104次,病史记录与实际发生明细项目不符合32次,计违规费用33832.79元;其在门诊医疗中还存在大量的超量用药、超品种用药、重复用药和分解处方等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费用13474.68元。据此违规结算医保费用共47307.47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医保有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大量流失。此外,该医生还为某病人用医保卡代配药100余次,长达三年之久。
为了保证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虹口区乍浦路地段医院曹市伟医生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该医院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
2.追回违规结算费用47307.47元;
3.给予曹市伟医生个人行政罚款1000元。
特此通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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