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1:52:5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2007年本市精神病防治机构住院医疗保险费用按床日付费结算办法的通知
沪医保〔2007〕81号

各精神病防治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2007年本市精神病防治机构住院医保费用继续实施按床日付费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㈠ 对象:本市医疗保险定点精神病防治机构及其联合病房(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费用预付的试点医疗机构除外)。
㈡ 时间:200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
㈢ 项目:在上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保费用。
二、床日费标准
2007年住院床日费标准在各医疗机构2006年标准基础上适当调增,市精神卫生中心调增6元,区县精神卫生中心调增3元,联合病房调增2元,民政部门精神病院和精神康复院调增1元。具体床日费标准见附件一。
三、总床日上限
2007年总床日上限以各医疗机构2006年指标为基数,按下述办法核算后确定:
㈠ 2006年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在2006年指标105%以内的,2007年总床日上限为2006年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
㈡ 2006年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在2006年指标105-120%之间的,在105-120%之间的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按50%的比例计入2007年总床日上限。
㈢ 2006年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在2006年指标120%以上的,120%以上的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不再计入2007年总床日上限。
2007年各精神病防治机构总床日上限指标见附件二。
四、医保支付
㈠ 医保支付
2007年各精神病防治机构住院医疗保险支付预算经费按2007年核准床日费、核准总床日和医保支付比例计算后核定,核定医保支付费用不超过医疗机构申报支付费用的110%。
㈡ 核准床日费
1.超过床日费标准的,核准床日费为床日费标准加上超标准部分的50%。
2.低于床日费标准的,核准床日费为实际床日费加上低于标准部分的50%。
㈢ 核准总床日
1. 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低于总床日上限的,核准总床日为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
2. 医疗机构申报住院天数超过总床日上限的,核准总床日为总床日上限加上超过总床日上限部分的50%。
㈣ 医保支付比例
医保支付比例=2007年申报医保支付费用÷2007年申报结算医疗总费用。
五、其它
㈠ 各精神病防治机构与病人进行费用结算时,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㈡ 各精神病防治机构出院病人与医保部门结算实行按月结算、年终清算的政策,结算环路、报表、软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㈢ 对因患躯体性疾病造成医疗费用过高的特殊病例,应事先特殊申报审核。
附件:1. 2007年床日费标准
2. 2007年各精神病防治机构总床日上限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1


2007年床日费标准
单位:(元)
精神病防治机构
床日费标准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117.16
市区精神卫生中心
87.85
郊区(县)精神卫生中心
79.79
精神病联合病房
56.22
民政精神病院
50.59
民办精神康复(医)院
43.15



附件2

2007年各精神病防治机构总床日上限

单位:(天)
精神病防治机构
总床日上限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723652
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
206586
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220275
卢湾区精神卫生中心
85150
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128580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146498
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
42144
闸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107092
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156554
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234552
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
75457
上海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37290
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126386
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89727
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46624
嘉定区迎园医疗机构
108961
南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24993
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
102277
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42674
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
29741
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行分中心
20928
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碧江分中心(精神病防治站)
24251
嘉定工业区地段医院
21525
浦东新区王港卫生院
16404
奉贤区海湾镇燎原卫生院
36740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病院
98595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病院
56324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病院
36912
杨浦区民办安定医院
39769
闵行区民办第二精神病康复院
74050
闵行区民办吴中精神病康复院
52364
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
48610
闵行区民办第一精神病康复院
52765
闵行区民办紫兴精神病康复院
30706
上海龚路精神病康复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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