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1:51:4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4年9月5日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指定重庆市饲料兽药监察所为饲料检测机构。重庆市饲料兽药监察所负责对饲料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饲料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182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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