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1:11:4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2009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项目



对象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1975-9876元(注1)
22%
8%
12%
2%
2%
1%
0.50%
0.50%
个体商户
1975-9876元
个体业主缴付22%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8%

个体业主缴7%,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1%(注2)或个体业主缴12%,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2%(注3)

个体业主
缴付2%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1%

0.50%


0.50%


自由
职业者
   
1975-9876元
30%
8%(注2)
或14%(注3)

……

……
……

非正规
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960-9876 元
30%
14%
3%
0.50%
0.50%

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975元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1975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9876元,下限为1975元;单位按本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享受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注3: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标准执行期: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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