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1:08:1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本市稳定就业三项特别计划的推进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帮企业、保就业、促稳定”的工作部署,今年2月、3月,本市陆续出台了“就业援助特别计划”、“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和“稳定岗位特别计划”(简称“三项计划”)。目前,三项计划正在平稳实施。
一、主要做法
1、成立协调小组,落实各方职责。为做好稳定岗位特别计划的实施工作,市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实施工作,在政策出台前,即成立了由胡延照副市长任组长,范希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办局分管领导组成的“市稳定就业局势协调小组”,强化了各方工作职责,并落实了相关配套资金。三项计划陆续出台后,我局即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审核受理工作,加强与区县联系,确保三项计划有序推进。
2、制定政策操作细则,明确操作口径。为了使三项计划真正落到实处,便于各区县操作,我局在听取各区县意见基础上,共形成了5个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项计划的操作流程。政策出台后,根据各区县反映的情况和市民来电咨询情况,我局又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操作口径,同时加强了一线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了操作系统开发力度,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3、做好舆论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项计划出台后,我局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周密计划,通过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开展了多层次的宣传,加强对政策要点和申报操作的说明。同时,我局还邀请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以及本市所有高等院校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各区县也根据自身区域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推进情况
1、就业援助特别计划。落实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对已认定的“双困人员”,继续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对新出现的困难人员,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积极促进其通过就业解决自身生活困难。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就业援助特别计划实施以来,截至6月底,全市今年新消除零就业家庭1121户,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7163人,目前已实现就业5311人,其中单位吸纳1198人。
2、职业培训特别计划。该特别计划出台后,困难企业和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分别通过控股(集团)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个渠道进行了申报,截止6月底,本市有409家企业申报参加职业培训特别计划,涉及职业(工种)371个,拟培训人数1.95万人,其中已培训0.78万人;参加职业培训特别计划的高校毕业生4.01万人,其中已培训3.7万人。
3、稳定岗位特别计划。2009年3月24日,本市出台了《关于2009年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受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通过实施灵活工时、培训过渡、轮班工作、岗位共享、社保缓缴以及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临时性的特殊援助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尽量做到不裁员、少减员,稳定就业岗位。截止6月底,本市共认定“特殊困难企业”293家,涉及补贴人数3.27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三项计划的实施工作,继续开展对本市就业和失业状况的监控,着力加强对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加强应对措施的研究,努力确保本市就业局势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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