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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2)6号 关于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0:34:4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6号
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375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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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2)6号 关于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