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0:29:5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青海人社局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接企业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促进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做好企业技能人才鉴定服务工作,结合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工作的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接企业服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工作职能,坚持引导与服务并举,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扎扎实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对接企业服务,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才的梯级发展。
二、服务范围及对象
全省各类企业及从业人员。为企业服务,面向各类企业急需技能提高的技能人员开展鉴定服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各类企业和各职业(工种)从业人员了解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职业标准、鉴定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实施单位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鉴定所(站)。
四、服务内容及措施
1、与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和企业进行协调,了解企业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求,宣传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和程序。
2、组织企业职工了解鉴定政策,发放报名表,整理鉴定人员需求。
3、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鉴定服务。初、中级职业(工种)由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各鉴定所(站)负责实施;高级及高级以上职业(工种)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协调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实施。
4、各市、州鉴定中心要确定重点联系相应企业,并推荐省中心重点联系相关企业,使对接工作做到及时、有效。省鉴定中心针对职工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多的企业、设鉴定所(站)的企业,要列入重点联系范围。
5、认真落实《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积极支持企业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同时,探索并指导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为技能强企多做贡献。
五、具体要求
1、各市、州鉴定中心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各鉴定所(站)按各级鉴定中心安排步骤,积极配合工作,“进千户企业、访万名职工”, “进”字体现在深入到企业、政策对接、跟踪服务;进企业的同志不仅要身入,更要心入,与企业心贴心、手拉手;“访”字体现在与企业、职工面对面的交流,采取座谈式、走访式,做到解答企业、职工的疑惑。
2、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由省鉴定中心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各市、州鉴定中心、各鉴定所(站)积极响应,主动联合开展对接工作,以属地企业为重点开展活动。省鉴定中心要深入到工业园区实地开展工作,指导、支持相应鉴定所(站)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省鉴定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对接企业服务专项行动的协调、宣传工作。
3、大力宣传,确保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是做好本次专项行动引导效应的阵地。省鉴定中心负责梳理并汇编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政策、流程、申报条件、各种鉴定表格及个人资料、各鉴定所(站)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印发到各市、州鉴定中心作为宣传资料。
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鉴定中心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对接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将此作为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鉴定所(站)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宣传技能强省、技能强企的理念,使本次专项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联系单位: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胡海青 王新民
联系电话:0971-8251488-808,17725276866
电子邮箱:qhjdzx@sina.com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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