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青海人社局关于调整补充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适应城乡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培训补贴动态调整的有关要求,经专家论证并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的烹饪、家政服务等27个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和创业培训工种的培训时间、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围绕促进快递、咨询服务等三产服务业发展补充了快递员等7个短期技能培训工种的培训时间、补助标准。
新调整的培训工种时间和补助标准从2018年度开展的政府补贴技能培训项目开始执行,原相应工种的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同时废止。请各地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和创业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
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5〕623号)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海省职业技能培训(短期)快递员等35个工种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调整表(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 省 财 政 厅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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