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64号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
你单位《关于纳入医保结算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纳入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环湖西三路222号),医保费用按三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希望你单位认真遵守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物价、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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