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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2〕78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1 10:19:2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78号
上海市东方医院:
你院“关于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作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地址: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结算关系归属你院。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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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2〕78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