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部分药品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人社医〔2013〕4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部分药品进行了联合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就上述药品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异维A酸红霉素等5种药品增列入《药品目录》,医保支付比例和限定支付内容按照规定执行(附件)。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药品目录》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及时更新工作,依据临床诊疗原则,做到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权益。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增列《药品目录》的5种药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2月6日
附件:
增列《药品目录》的5种药品
分类
类别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剂型
支付
限定支付
及备注
乙类
西药
异维A酸
红霉素
Isotretinoin Erythromycin Gel
凝胶剂
甲类
乙类
西药
福多司坦
Fudosteine
口服常释剂型
(片剂、胶囊剂)
10%
乙类
西药
福多司坦
Fudosteine
颗粒剂
10%
乙类
中成药
丹杞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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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乙类
中成药
芪骨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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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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