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夏微凉 于 2020-4-7 17:05 编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原文链接: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16/10/28/art_1053_11867.html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以其他部门文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附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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