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同意闵行区莘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3〕14号
闵行区莘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莘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联网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闵行区莘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闵行区莘松路958弄大浪湾道68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停止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莘松路958弄维园道25号)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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