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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14号 关于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高潮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59:0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高潮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4〕14号
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高潮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黄家花园路88弄105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予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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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14号 关于嘉定区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高潮等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