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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15号 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藤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58:5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藤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4〕15号
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紫藤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藤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银杏路120弄18号101室)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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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15号 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紫藤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