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人社政策
›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24号 关于同意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54:5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4〕24号
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移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联网地址由闵行区万源路2276号(甲)移至闵行区合川路2870号201室(甲)。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24号 关于同意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