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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25号 关于同意虹口区江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54:1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虹口区江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4〕25号
虹口区江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三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虹口区江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虹口区江湾镇三门路719弄41号一楼)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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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4〕25号 关于同意虹口区江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