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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1号 关于同意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床位纳入医保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38:5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床位纳入医保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1号
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舒缓疗护床位医保结算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的30张舒缓疗护床位中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范围。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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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1号 关于同意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床位纳入医保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