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人社政策
›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44号 关于同意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28:3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44号
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双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普陀区双山路161弄17号甲)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44号 关于同意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