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人社政策
›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45号 关于同意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28:2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
关于同意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45号
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移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地址由闵行区莘庄镇莘建路115号移至闵行区莘庄镇莘浜路18号一楼。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人社局 沪医保办〔2015〕45号 关于同意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移址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