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上海浦东新区汇亲园养老院等4家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5〕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本市养老机构住养参保老人就医,促进医养结合,根据《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42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民福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汇亲园养老院保健站(浦东新区上南路5128号)、上海凯健华鹏老年服务有限公司保健站(浦东新区华鹏路96号112,116,118,121,126室)、上海闵行区华哈养老院保健站(闵行区昆阳路168号)、上海大场长乐养老院医务室(宝山区少年村路218号12号楼一层)等4家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结算范围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段,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民医疗互助帮困资金支付段。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住养老人提供方便而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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