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15:35

广东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科[2011]158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通知
佛科158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通知
佛科158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2月20日
各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通知》,我市有45个项目列入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其中20个获得国家立项。列入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按照《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88号)及《关于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认定和审核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地税发346号)的实施办法,享受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现将《关于下达2011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通知》及有关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给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新产品计划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手续。
联系人:科技服务与管理科 徐欣明
联系电话:8335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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