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1:07:07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经济户口清理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经济户口清理工作的通告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经济户口清理工作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2年4月6日
为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清理经济户口的工作部署,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税收经济户口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清理范围。
二、清理对象:(一)已办理工商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二)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由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三)应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但已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四)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五)其他存在漏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三、处理方式:属于清理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凡于2012年4月30日前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处理。5月1日至6月30日为重点清理阶段,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并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经查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663-12366-1;0663-823047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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