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海关;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海关;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关于发布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2年9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88号)以及《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有关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及第三方审计,经联席会议审定,英伟达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具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现予以公告。企业办理免、退税设备的清单,以《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88号)所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的规定为准。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2012年第一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
申报单位名称 研发中心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英伟达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金娣 86029537 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邢丹 8609555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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