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8〕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430号)、《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496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审定,现公布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8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序号
调整类型
统编代码
药品通用名
规格包装
协议采购价(元)
企业名称
1
新增
XN0000030088833
注射用硼替佐米
1.0mg/瓶
1579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新增
XN0000030088834
注射用硼替佐米
3.5mg/瓶
4120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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