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试点推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通告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试点推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通告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试点推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3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工作的负担,我局决定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试点推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网上办税时应用CA证书制作的电子签名,与签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网上提交的纳税申报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试点推行期间,揭阳市范围内网上申报纳税人以网上申报方式,将申报数据电文成功申报后,不再报送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
纳税人如无法完成网上申报而需上门申报的,除报送申报数据电文外,仍须按有关规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本通告自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如需了解有关事项,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1或向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