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上海人社局关于2019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沪人社专〔2019〕165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机构:
经相关单位申报、行业部门推荐以及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第一批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16〕200号),本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关键领域和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同时结合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现代服务业等16个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重点领域,落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侧重工业信息、建设交通、经济财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兼顾生态环保、能源资源、社会工作等行业。
二、项目概况
2019年度知识更新工程第一批项目共投入1090.7万元,经委托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相关单位申报、行业部门推荐以及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高级研修项目55期(A类15期和B类40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43期(A类15期和B类28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39期、培训项目开发5项、培训项目更新维护5项、培训师资进修项目10项。另有16项自筹经费项目(8期C类高级研修项目和8期C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纳入到本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9年度第一批知识更新工程项目
项目
类型
数量
资助(万元)
备注
高级研修项目
A类
15
12.7
含住宿
B类
40
7
不含住宿
C类
8
——
自筹经费
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A类
15
12.7
含住宿
B类
28
7
不含住宿
C类
8
——
自筹经费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
39
3.3
培训项目开发
——
5
10
培训项目更新维护
——
5
5
培训师资进修项目
——
10
3
三、项目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研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研修时间为3—5天,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培训时间为3—5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基层一线(含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小企业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4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2—3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四)培训项目开发:组织专业科目开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开发、教材编写、课程题库开发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课件制作费、会议场地费等。
(五)培训项目更新维护: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部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进行更新提升。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教材、题库、教学方式更新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会议场地费等。
(六)培训教研活动:每个教研组开展2-3次教学方法研究和专业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咨询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学员选派、组织保障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以打造精品项目为目标,精心设置课程、优化师资配备,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并参加考核,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经考核合格,所完成的学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二)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培训类项目(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应在举办前1个月将招收学员通知报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同时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对外发布。各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公布的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举办时间和地点的,应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主管部门和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巡查结果作为今后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三)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项目一般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在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结报告、学员名单、加盖财务章及单位公章的经费决算表等有关纸质材料报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等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主管部门将会同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高级研修项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后,应视培训需求,运用已有的课程、师资等资源继续组织举办相关培训班。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培训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端正学风,严谨治学;不得借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之名旅游,不得利用项目实施机会搞公款宴请,不得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留存、转嫁任何经费。
联 系 人:倪国庆
联系电话:63801922
传 真:32511211
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
地 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15室
邮 编:200070
附件:2019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第一批项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下载附件
[*]P020200617611774504167.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