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公告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4年3月4日
为了加快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进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减少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发票验旧手工操作环节,提高发票验旧供新的工作效率,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是税务机关通过国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导入(或录入)普通发票开票数据的功能,进行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普通发票实现网上验旧后,纳税人仍须按规定持物理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查验。
二、“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前提条件。
(一)对开通网上办税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直接为其开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
(二)未开通网上办税的纳税人,需在国税网上办税大厅注册用户,打印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为纳税人开通发票网上验旧业务。
三、“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的实施时间。惠城区国税局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从2014年3月20日起实施,其他县(区)国税局、市局直属分局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操作按《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所示流程自行上网进行。
四、《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的索取。纳税人可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领取或在惠州国税网站(网址:http://hz.gd-n-tax.gov.cn)自行下载《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手册》。
五、纳税人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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