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30 1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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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社局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精神 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精神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云宣发〔2006〕11号



各州市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新闻单位:
    2005 年 12 月 3 日 ,中宣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中宣发42号,以下简称《宣传提纲》),强调了落实2005 年 11 月 5 日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国发3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重大意义。2006年3月,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2006-2008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为做好今后三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现就深入贯彻《宣传提纲》精神,结合《通知》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报道,为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情况
(一)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就业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一是城乡就业需求的快速增长与社会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之间,存在较大反差,劳动力数量供大于求的状况一时还难以根本改变。在未来若干年内,我省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人口都在30万人以上,并且还将逐年增加,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突出。随着农村750余万富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也将逐年增多。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事业单位改制,也会促成们年由就业转失业的人数不断增加,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居于15-20万人的高位上。二是劳动者整体素质不高和就业方式转变过程中低收入人去数量较多。就业质量不够高与经济快速发展形成的反差。我省失业人员再就业被企业招用的机率不高,绝大多数人都只能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或是靠灵活就业(频繁流动打工)谋生。其中,不少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就业不稳定、劳动报酬偏低,极容易成为就业质量不高的贫困人群,生活水平与其他劳动者相比差距在拉大。研究和系统解决这些劳动者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问题,成立保持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还需消化解决。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仍有部分未就业人员,今后三年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还需安置一定数量的职工,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一些职工需要分流安置,部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存在,已实现再就业者有些还不稳定等,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需哎哟付出艰苦的努力。
(二)2003年至2005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连续三年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省累计开发就业岗位66.96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9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95万人,“4050”等困难群体人员就业4.32万人。城镇需要就业人员的年度就业率,从2002年的48%提高到目前的61%,增加了13个百分点,有效减缓了失业率的过快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的与其目标内。三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发挥,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与三年前相比,就业再就业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工作地位不断提高。“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已成为社会的一致共识。就业被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风斗目标,列入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四大指标。二是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再就业政策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以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各地还结合实际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显示出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再就业培训的广泛开展和创业培训的积极拓展,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四是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全省街道(乡镇)社区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一支活跃在最基层、承担起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工作队伍,成为三年来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一项基础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发29号)和一系列配套政策及操作办法,揭开了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新的一页。2003年至2005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还分别以云政发69号、云政发66号、云政发41号文件向各州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并要求各地把下达的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结合实际也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各级党委、政府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再就业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再就业工作;宣传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落实就业政策,突破就业难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心人民群众疾苦,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
(二)深入宣传再就业先进典型。2005年1月省政府对在全省再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80个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大力宣传先进集体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先进个人无私奉献、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大力宣传各类企业相应国家号召,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责任意识;大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典型引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理解、关系、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以及学先进、争先进的环境,进一步激励我省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自强不息,再创新业。
(三)深入宣传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要重点围绕各地各部门在开发就业岗位、落实税费减免、资金投入、信贷支持和加强就业服务、开展职业培训,以及各地各部门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创造出的各种好经验、好做法和新举措,从而推动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贴近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事关改革稳定发展大局。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亲自指挥和把关,把就业再就业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报道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宣传部门要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制定宣传方案,认真地按计划组织实施。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和栏目中开辟专栏,刊发评论员文章、消息、通讯、专访等,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改进报道手段,多运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报道形式,努力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宣传报道生动鲜活,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各地党委宣传部门通报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提供宣传素材。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运用群众容易接受的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把“四送”活动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站发布先进单位经验和先进个人事迹、深入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就业再就业经验座谈会;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时机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专题咨询活动。要依托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的宣传橱窗、墙报、板报等宣传载体进行宣传。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边宣传边学习,增强爱岗敬业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更好地开展以人为本的服务,为促进我省劳动者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繁荣、经济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严守政治纪律,对宣传内容、宣传稿件严格把关,加强对都市文化生活类报刊、互联网站的管理。再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性大,对再就业的报道,一定要本这点慎重、细致的原则,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群体性事件及个体极端行为,一律不准报道,更不能炒作。对涉及企业转制、破产,职工下岗、劳动关系纠纷、农民工等敏感话题,一定要慎重把握,注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稿件要送审。不宜公开报道的,通过内参反映。切实加强对都市文化生活类报刊、互联网站的管理,严禁传播和炒作有害信息,绝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三)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各州市党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底前书面报送省委宣传部经济宣传处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附:中宣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



    200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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